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用气安全
全市燃气用户将加装安全保护装置
本报讯(记者严丽莎、通讯员曹敬芝)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定州市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保护装置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自2021年4月至2022年底,利用2年左右时间,为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包括城镇既有住宅、单位燃气用户)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切实保障用户用气安全。
居民用户将加装“气流式管道自闭阀”和“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软管”方式,由燃气公司负责安装。工商业用户和公服单位用户将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流式管道自闭阀”和“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软管”,由用户联系报警器销售安装企业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资质单位进行安装,并报燃气公司验收。
按照方案要求,分步有序推进。采用现场督导调度、专项攻坚等措施,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加装安全保护装置的用户及时组织验收。饭店、旅馆等工商户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机关事业单位等公服用户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对到期未加装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采取停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