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通讯员刘璐)近日,市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涉及诉讼服务、审判管理、合同执行、破产审判、产权保护等五项20条,大力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面升级诉讼服务。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畅通立案渠道,提供“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等各种便民立案渠道。完善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分流推送案件、调解、电子送达等在线服务,加大案件诉前实质性化解力度。构建集中送达新模式,实现“信息线上多跑路,线下操作少跑腿”,解决“送达难”顽疾。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水平。
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作用,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能,提升审判质量。加大调解力度,加强案件繁简分流,严格规范上诉卷宗移送的期限和流程,加强司法审判信息公开透明,速裁案件结案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裁判文书公开率达到100%。
提升合同执行质量。完善执行联动、案款管理、终本核查、执行公开等制度,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绿色通道”,在全市集中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加强与税务、住建、交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联动,与不动产、公积金、保险等部门联合建立“点对点”执行信息网络查控系统。与市公安局协作联动,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临控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查人找车难”问题,提升“合同执行”效率。
切实加强破产审判。加强破产府院联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遇到各种难题,有效促进“僵尸企业”出清,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大快速审理机制适用力度,提高审判效率,缩短破产审理周期。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信息共享,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协调配合。
持续强化产权保护。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推动涉公司案件快立、快结。加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对小股东诉大股东案件,明确举证责任分配,使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加强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犯罪案件从严审办,积极稳妥推进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大限度打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