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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印发《定州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2-05-24 09:42:49  来源:定州日报  作者:赵珍珍

我市印发《定州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全面打响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本报讯(通讯员赵磊、记者赵珍珍)为有效减少臭氧污染,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市日前印发《定州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从强化源头替代、无组织管控、末端治理、监测监控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打响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VOCs源头替代。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深入排查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剂等涉VOCs原辅材料的企业,摸清涉VOCs产品类型、使用比例和使用量,健全完善清单台账。加快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引导生产和使用企业,提前做好产品切换方案,提前供应和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

强化VOCs无组织管控。严控VOCs无组织排放,全面排查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控制,具备条件的涉VOCs企业全部建设负压厂房,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做好废气治理工作。强化涉VOCs液体储罐管控,结合油品整治专项行动,每季度组织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运行情况抽查抽检,重点抽测液阻、密闭性、气液比,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强生活源无组织管控,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施工装饰过程无组织管控,在建筑墙体涂刷、建筑装饰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VOCs排放。

强化VOCs末端治理。实施工艺改造提升,坚持“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严禁生产工艺产生的高浓度废气与无组织收集的低浓度废气混合稀释排放,确保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双达标”。推进设施深度治理,鼓励企业对照行业标杆水平,采用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开展涉VOCs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大蓄热式氧化燃烧(RTO)、蓄热式催化剂燃烧(RCO)、催化燃烧(CO)等高效治理技术推广力度。

强化VOCs生产调控。聚焦5—9月臭氧高发时段,强力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健全完善臭氧污染预测和应对措施,加强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生产作业调控。强化气象分析研判,提前预报臭氧污染情况,督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应对不良天气。结合空气质量改善需要,制定夏季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措施,细化行业要求并编制管控清单,将臭氧污染天气期间的减排要求落实到企业。

推进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各相关部门根据臭氧污染防治方案有关要求,做好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和错时生产。全面强化VOCs物料储存、设备管线组件、敞开液面、储罐等无组织排放管控,严厉查处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强化VOCs监测监控。加强涉VOCs企业监管,对涉VOCs工业企业建立台账,完善涉VOCs企业原辅材料信息及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工艺过程VOCs控制等情况。强化VOCs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VOCs组分监测和光化学监测能力建设。鼓励相关行业按照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中A级要求在风量大于1万立方米/小时的主要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推进企业在VOCs主要产生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推进污染物协同减排,结合空气质量情况和产业实际,科学开展VOCs和NOx协同减排。对采用低效脱硝治理工艺的锅炉和炉窑进行升级改造,确保NOx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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