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发展动力活力效力 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我市评选“功勋企业”“明星企业”和“金牌经理”“技术能手”
本报讯(记者刘杰)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定州市评选“功勋企业”“明星企业”和“金牌经理”“技术能手”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功勋企业”“明星企业”“金牌经理”“技术能手”评选活动,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效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此次评选旨在坚持产业强市,大力表彰一批功勋、标杆示范性工商业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充分发挥功勋企业的支柱性作用、明星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树立“大抓人才”导向,表彰一批企业管理和技能人才,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功勋企业”评选标准是,在当年市内符合产业发展导向、能耗强度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工业企业中,择选综合实力强、社会贡献大、发展前景好、质量效益高、全面示范强,以及企业党建和人才工作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企业。企业规模大,效益好,社会贡献大:评选年度前一年开票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实际入库税收超过5000万元;评选年度前一年开票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实际入库税收超过3000万元且近两年税收年均增幅超过10%;评选年度前一年开票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实际入库税收超过2000万元且近两年税收年均增幅超过20%;已上市企业(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境外上市的根据情况核定),绝对控股母子公司(控股超过51%,且控股股东一致)可合并报表统计有关数据。企业遵纪守法、无重大经济纠纷;建有党组织且党建工作标准化认证达到“三星级”以上(含);切实履行企业人才工作主体责任,人才工作有实效。突出社会贡献和企业职工保障,企业公积金缴存率考核达到良好等次以上。坚持突出发展质量和贡献导向标准,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按亩均税收排序取前10名。
在“明星企业”评选上,评选年度前一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营业收入增长率相同(或增长率相差少于0.1%),优先考虑营业收入实际增长额度。同等条件下,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省级以上品牌称号的工商业企业优先考虑。在创新能力、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产品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疫情防控等方面被上级部门表彰的企业。同一行业获评“明星企业”数不超过2家。
“功勋企业”和“明星企业”在近两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近两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环保责任事故并被有关部门查处的;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职工工资拖欠重大案件并被有关部门查处的;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并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纪委监委、司法部门查处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拖欠银行贷款等不良记录的;企业销售收入、实缴税金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的。
20名“金牌经理”的评选标准为,担任部门经理3年(含)以上,贯彻企业发展战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的,在目标制定、绩效考核、员工培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者。
50名“技术能手”的评选标准为,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独特的技能,并在发掘整理和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项生产工作领域创新业绩突出,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或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业绩突出,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显著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者;在各级技能比赛中成绩优异、名次靠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