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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时间:2010-08-09 15:59:1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近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全力打造“ “绿色殡葬”和“文明殡葬”。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自2010年8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0日结束, 分宣传发动 、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此次整治的内容为,巩固和提高火化率,有效遏制旧丧葬习俗的反弹势头,逐步实现省、保定市殡改工作三年规划(2011年6月底达到90%;2012年6月底达到95%以上)的预期目标。集中整治乱埋、乱葬、骨灰二次入棺、土葬等现象,开展平坟还田工作,整治非法公墓 ,彻底清除耕地、林地、城乡结合部、107国道、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的坟头、墓碑 。 大力整顿殡葬用品市场,严格审批手续,加强殡葬用品的市场管理; 取缔对无证生产、销售骨灰盒、花圈、寿衣等殡葬用品 。 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促进丧葬习俗的转变;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公墓(骨灰堂),力争每年建成一批适应发展,符合当地情况,满足广大群众需要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同时加强公墓和骨灰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骨灰遗失被盗,确保殡葬场所的安全。改革丧葬习俗。大力整治和改善治丧环境,制止沿街、公共场所乱设灵堂、抛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 整治大操大办和丧事祭祀活动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丧葬秩序。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各乡镇(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由乡镇(办)行政正职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落实好专项治理活动 ,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同时,要求各乡镇(办)严格执法,规范运作,依法行政, 对在丧葬活动中搞封建迷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阻碍殡葬执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要依法报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 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监察局将不定期的对各单位活动落实情况和执法情况进行督导,并设立殡葬改革工作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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