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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 取消居民出门次数限制

时间:2020-03-27 14:48:56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青锋)3月25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就业。
    通知要求,取消居民出门的次数限制,外出小区(社区、农村)无需提供证件,适当增加小区(社区、农村)出入口。所有小区(社区)防疫点按照“管好入口、放宽出口、严查外人”的原则,继续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进入小区(社区)实行一扫、二看、三测温(支付宝扫码、看健康码、测体温);所有农村防疫点取消,充分发挥村庄疫情防控巡逻队作用,严防人员聚集和不明人员进入村庄。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办)。在本小区(社区、农村)工作或租住的外来人员(外省低风险地区点对点到我市人员或河北省内人员),经信息登记(核实旅居史)、体温检测合格、提供健康证明或当地健康码为绿码的,与本小区(社区、农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
    通知要求,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不组织、不参与任何聚集活动。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村街、小区、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随意走动,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续加强境外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各乡镇(办)和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方位动态排查,将农村、小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作为排查境外入定州人员的重点,第一时间掌握人员信息,详细了解其行动轨迹,严格落实包联制度,确保管理无死角、无盲区。境外返定州人员要提前三天报备,服从配合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及时主动报告自己入境信息或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指出,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市民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定州人员和发热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2-232826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继续做好各小区(社区、农村)体温检测、扫码以及境外人员排查等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工作组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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